禱告會

Fellowship Hall

週三

· 7:30pm – 9:00pm (Fellowship hall)
· 7:30pm – 8:15pm 公禱時間
· 8:15pm – 8:25pm 報告時間
· 8:25pm – 9:00pm 分組禱告
prayer

經文:你們是世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它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 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 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(馬太福音5:13-16)

本週禱告會邀請信

親愛的弟兄姐妹:
 
剛剛過去的宣道年會系列信息,有哪些話至今仍然迴旋在你耳旁?對我來說,最扎心的,莫過於「基督徒應當反省自己是否還有鹽味」這句話。
 
主耶穌稱祂的門徒是世上光、世上的鹽,「是」代表門徒生命的特質和本質。可是,不知何時,基督徒把「是」篡改成了「作」,勉勵自己要作世上的光、世上的鹽。「作」代表外在,可以是短暫的行為,可以與內在本質脫鉤。一個內心黑暗的人,偶爾也可以有閃閃發光的善行;一個沒有屬靈品格的人,偶爾也可以作出很有溫度的行為。
 
但是,成為是光是鹽的門徒,只有一條路徑,那就是被聖靈重生,並常常「住在基督裡面」。可是,已經被聖靈重生的基督徒為何不能活出是光是鹽的生命呢?羅馬書七章二十四節就是對這種光景的寫照(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)感謝神!緊接著的第八章,保羅告訴我們改變這種狀況的秘訣,就是順服聖靈。
 
我對基督徒的鹽味深有體會。帶領我從慕道走到信主的教會真的很有鹽味!他們當中幾乎沒有一個能言善道的,實在用他們生命中的鹽味,悄無聲息地把我給鹹到了。
 
論到基督徒是光是鹽,我們常常容易走到另一個極端,就是把向世界和不信者妥協當成釋放鹽味的方式。實際上,鹽是把平淡無味的食材變得有味道了,光是把罪污給顯明出來了。所以,當一個不信者進到一群是光是鹽的門徒群體中的時候,不信者會覺得渾身不自在的。記得我當年就是如此!
 
既然,光與鹽是基督徒的生命特質,它們應該不會失去,而是被罪或軟弱給遮掩住了。感謝神時不時差遣祂的僕人,向我們的心說話,勉勵我們起來,撣去蒙在心版上的灰塵,讓生命重新反射神的光。
 
今晚,我們將為週五團契和青年團契禱告,期待弟兄姐妹們來參加。
 
主內 李娜姊妹 敬上
5-6-2026
 

《你禱告嗎?》

萊爾(John Charles Ryle, 1816-1900)
 
第一篇:對得救來說,禱告是必須要做的事
 
「要人常常禱告」(路18:1)「我勸你們第一要為萬人禱告」(提前2:1)
 
我要問你一個問題,只有四個字:你禱告嗎?這個問題只有你能回答。你是否參加禮拜,牧師知道;是否有家庭禱告,家人知道;但是否有私下的禱告,只有你和上帝知道。我迫切地懇求你注意這個問題,別推脫說這個問題太私人了。如果你的心在上帝面前是清潔的,就不應該有什麼恐懼;不要轉移話題而去談論你的禱告內容,禱告內容和禱告是兩碼事;也別跟我說這個問題確實是必要的云云。請容我來告訴你,問這個問題的原因。
 
對得救來說,禱告是必須要做的事

是的,而且是「絕對」必須的,這點我要特別強調。這不是針對嬰孩、智力有缺陷的人,或異教徒的國家,對他們來說,給的少,要的也少;我是針對那些自稱為基督徒,而且生在我們這樣國家的人。

不禱告的人是沒得救的人。像大家一樣,我堅信得救全在乎恩典。我很樂意白白地、完全地寬恕世界上最大的罪犯;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對垂危的人說:「即使你現在才悔改,也會得救。」但是,在聖經里,我沒有找到可以不求就得到救恩的人,甚至在內心都不願說:「主耶穌,請赦免我的罪。」我也沒看到過這樣的人得救。
 
的確,誰都不能靠著禱告得救,但不禱告的人不能得救。對救恩來說,讀經不是必須的。一個人可能不識字,或者雙目失明,但仍然可以認識耶穌。同樣,公開聽到福音也不是必須的,他們也許住在福音沒有傳到的地方,或是卧床不起、雙耳失聰。

但禱告卻不同,人要禱告,這對救恩來說是必須的。保養身體,學習知識,這二者都沒有捷徑。無論是首相國王,還是窮人農民,在滿足身體和精神需要的時候,都一樣。沒人可以代替自己吃飯、喝水、睡覺,沒人可以代替自己學習字母表。這些如果不親自做,就無法完成。

靈魂也是如此。對靈魂的健康和幸福來說,也有必須要做的事,每個人也要親自做這些事。他們必須自己悔改,必須自己祈求主基督,必須自己向上帝禱告,別人無法替代。不禱告就意味著沒有上帝、沒有基督、沒有恩典、沒有盼望、沒有天堂,就是在通往地獄的路上。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了嗎:你禱告嗎?